2025-05-08 我很赞同()
南阳妇产科医院指出,宫内死胎(IUFD)是医学术语,指在妊娠第 20 周或孕中期及之后死亡的胎儿。宫内死胎与发生在怀孕第 20 周之前的流产不同。
宫内死胎分为三类,分类依据是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的时间以及死产发生时的孕周。
宫内死胎的三种类型包括:
早期死产:发生在妊娠 20 至 27 周之间。
晚期死产:发生在妊娠 28 至 36 周之间。
足月死产:发生在妊娠 37 周及之后。
死胎有多种原因,如感染、脐带和 / 或胎盘问题,以及分娩时的整体并发症。需要注意的是,一些宫内死胎病例可能没有明显的原因。
任何人都可能发生宫内死胎。然而,医生可以识别宫内死胎的风险因素,并确保对孕妇进行适当的监测、诊断和治疗,以应对可能增加这些风险的任何并发症。
诊断主要依据:
胎心消失(超声多普勒确认)
胎儿运动停止(孕妇自觉胎动消失)
超声证据(如无心脏活动、颅骨重叠征、脊柱异常弯曲)
注意:妊娠20周前的胎儿死亡称为"流产",而IUFD特指20周后的胎儿死亡。
当诊断出宫内死胎时,医生会告知父母,并讨论终止妊娠和引产的方案。